各市、区公安分局,局属各单位:
近期,经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缉毒支队缜密核查,查实原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民警陆霖警号:XXX0702在卧底侦查期间,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。
经查,陆霖于XXXX年XX月起,被选派潜入特大贩毒团伙开展卧底工作。期间,其背弃人民警察的职责使命,丧失理想信念,与缉毒支队原大队长张智强相互g结,利用卧底身份为掩护,借团伙毒品跨境运输渠道,私自截留大宗毒品货源,通过隐秘线路向境内多地分销。
经核查,二人通过上述非法行为,累计牟取非法利益高达人民币五千万元,涉案毒品数量巨大,对禁毒工作造成严重冲击,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危害。
在后续对该犯罪团伙收网行动中,陆霖与团队骨g在飞机失事中身亡,张智强已被我局依法逮捕,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为严明纪律、整肃队伍,依据相关律法及规定,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,对陆霖同志做出如下处理:
1、撤销其个人所有荣誉称号及嘉奖记录;
2、开除其党籍、公职;
3、其涉案非法所得,将依法予以追缴。
全T民警要引以为戒,深刻汲取教训,牢记入警誓词,严守纪律规矩,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凡触碰法律红线、损害队伍形象者,无论身份、岗位,我局必将一查到底,绝不姑息。
特此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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