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份则是後来遭到修改的合作协议。
沈亦辰仔细比对。
很快,他发现问题。
原本两人共同持有的工作室股权,在修改版本里被调整成由沈家企业单方面持有。
而若晴原本负责的创意总监职务,也被改成没有实际决策权的外聘顾问。
沈亦辰脸色逐渐凝重。
「这份文件是谁修改的?」
陈律师回答:
「当年有人透过沈家企业的行政部门,要求重新制作合约。」
「谁授权的?」
陈律师没有立即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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